美国产汽车或将被征进口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作者: 邵帅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11年05月09日

5月5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公告》。公告中称,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案件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同类车型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涉及倾销的企业包括: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及美国本田有限公司等。涉及补贴的企业有: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暂不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事宜视情另行公告。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推荐好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打印本页】【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综合搜索

关 键 字:
(支持","或" "关键字进行检索)
搜索类型:
搜索范围:

 
 
   
   
 
联系电话:021-50325218
Copyright 2007 www.chebra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7 汽车制动网 版权所有|法律声明 沪ICP备13016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