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公布了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抽查的18种产品中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10种,经检验合格7种,有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8涉嫌,经检验均不合格(且其中有6批次质量问题严重)。
机动车辆制动液是机动车辆制动时的液体传力介质,它具有不可压缩性,可以直接对加在踏板上的压力产生反应,引起制动摩擦衬块和制动蹄的移动,从而使车辆停下来。机动车辆制动液的性能与车辆的正常制动有着直接关系,与道路交通安全亦息息相关。我国对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本次机动车制动液产品监督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对抽查产品的外观、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运动粘度(100℃)、pH值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抽查发现,主要不合格项有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粘度(-40℃)、运动粘度(100℃)等4项。本次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均在100℃左右就沸腾,而在-40℃则出现凝结,这样的产品在温度较高或较低的环境下使用,就会使车辆失去应有的制动性能。
针对本次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责令有关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销售涉嫌无证和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的企业严格进行查处,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