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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则禁用石棉的国际信息汇编
作者: 未名 来源: www.cfsma.org.cn 日期: 2011年09月11日

近日,http://www.cfsma.org.cn刊登了3/则与禁用石棉有关的消息,具体如下:

1. 马来西亚:在2011年3月28日达致最终禁止使用石棉的共识

2011年6月27日,马来西亚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局绅表示,“我国应坚定不移地禁用石棉”。具体如下:

早在2001年,槟城消费人协会就已呼吁政府全面禁止使用石棉,因为过去大量使用石棉,造成患石棉病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仍然在使用温石棉。

职业安全与健康局最近与公众团体进行了磋商,在2011年3月28日达致最终禁止使用石棉的共识,包括禁止使用温石棉。国际公共安全信息协会的人员也参加了会议,他们反对连温石棉也遭禁,理由是这会使我国蒙受经济损失。但所有其他与会者,包括职业安全与健康局,都看法一致,强调无论如何工业界都必须逐渐淘汰使用石棉。

我们得悉,国际公共安全信息协会的人员曾要求职业安全与健康局推迟禁用石棉,而且有意会见人力资源部长,请他阻止有关禁令。这是难于令人接受的事情,因为石棉是致癌物,是造成癌症职业病的最主要原因。其实,在许多国家,它所杀死的工人比工伤事故还多!据世卫组织说,即使是在1990年代初期就已禁用石棉的国家,因石棉而死亡的人数还在上升,因为它引发疾病的潜伏期很长。我们要求现在就禁止使用石棉,希望过了几十年后,可看到患石棉病的人真正减少。

国际劳工组织和世卫组织都赞成进行全球消除石棉病的宣传运动,要求停止使用一切石棉。超过55个国家已经响应这项运动,而最近加入这个行列的是泰国。泰国发现,市区住房的屋顶不用石棉,只增加了65美元或0.5%成本。由于我国和泰国的情形非常相似,因此我们敢大胆说,国际公共安全信息协会的人员所说的经济损失是微不足道的。

我国必定会加入禁用一切石棉的国际运动,绝不会屈服于那些把金钱看得比人民的健康还重要的集团。

2. 泰国:总理阿披实批准2011年起全面禁用石棉

据泰国《世界日报》2011年2月26日报道,泰国总理阿披实昨天(25日)签署批准将石棉列为第4类危险物质,因会诱发肺癌、胸腹膜间皮瘤和肺尘病等,从2011年起禁止生产、禁进口、禁出口和禁持有保存和使用。

阿披实总理昨天在国家健康委员会工作会议上批准将石棉列为第4类危险物质,并将提交内阁审议后正式通过。该规定除禁止生产、进口、出口和持有保存石棉及制品外,还规定使用石棉作生产原料的厂家要使用替代品取代石棉。

总理指示由卫生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宣传石棉危害性,要求内政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建筑使用含石棉材料、对含石棉材料进行废弃等进行监管,同时商业部要加强监管和禁止进口石棉材料的商业活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向消费者宣传石棉的危害和推动相关的立法管理以加强监控。

商业部同时要考虑通过降低石棉替代材料进口税的办法来鼓励国内厂家停用石棉,并以替代材料取代石棉。阿披实总理要求上述各部门要将关于石棉的工作抓紧进行并在2011年内完成。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立法禁止使用各类石棉材料,包括英国、欧盟、日本、澳洲。

3.船舶禁用石棉进入倒计时

据中国船舶报报道: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MSC.282(86)号决议就石棉在船上的使用作了进一步修订,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应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中国船级社提醒船企,国际公约关于船上禁用石棉的规定生效在即,欧美国家十分重视石棉禁用并极有可能将其作为下一步港口国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中国作为造船大国和修船大国,对其应格外关注。

据了解,2002年7月1日之前,石棉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被广泛使用,但由于石棉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IMO一直在不断加大对石棉使用的限制力度。IMO通过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2000年修正案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除规定的高温/高压环境下使用的水密接头和内衬、特定的叶片、高温下的绝缘装置外,不允许含有石棉材料的新设备、新装置和新材料装船使用。2009年5月通过的《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公约》以及同年6月通过的MSC.282(86)号决议,均明确要求所有船舶应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然而,石棉禁用规定在造船企业并没有得到有力实施,船舶禁用石棉现状不容乐观。目前,已知的含石棉材料超过3500种,很多在船上被广泛使用,在驾驶室、生活区、储藏室、厨房、机舱、各类机械设备、高温高压管路等地方随处可见,而这些石棉材料靠专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所含的石棉成分。荷兰海事主管机关的报告称,2010年7月以来,通过对300多艘抵港船舶的登船调查发现,95%的船舶上存在石棉材料,其中不乏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且持有无石棉材料声明的船舶。

鉴于当前船舶使用石棉情况依然严重且禁用措施实施不力,荷兰向IMO第88次海安会委员会提交提案,并起草了MSC通函初稿,要求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组织、造船企业及所有相关方更加重视石棉问题,强调对检查员加强培训及其检查实践的重要性,禁止将来再在船上使用石棉材料,提出主管机关在发现船舶违反SOLAS公约规定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中国船级社表示,该MSC通函通过的可能性极大,届时石棉将成为各国尤其是欧美国家港口国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船企以及船舶配套企业必须对船舶禁用石棉的规定加以重视,以避免新规定生效后对我国造船业造成负面影响。

中国船级社表示,石棉大致分为温石棉、青石棉、铁石棉(铁闪石)、直闪石石棉、透闪石石棉、阳起石石棉等6类。一般通过偏光显微镜,辅以电子显微镜技术或x射线衍射仪,这6类石棉均能被快速查出。一旦新船被查出垫片等材料中存有石棉,不仅更换时间长,而且更换成本高——约占造船成本的10%。因此,造船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作为出具无石棉声明的责任主体,应主动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所有造船材料及配套产品的供应、外包等渠道,以预防为主,避免后期被迫拆除而导致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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