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由汽车标委会制动分标委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商用车辆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修订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项目编号20070456-Q-303,是对GB 12676-1999《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进行修订。对应ECE法规,我国已经发布了GB 21670-2008《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因此,修订后的标准不包含M1类车型的相关内容,标准名称也变更为《商用车辆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项目性质不变,依然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我国的制动标准,主要参照ECE R13《关于M、N、O类机动车制动的统一规定》。
GB 12676-1999的主要参照标准为ECE R13(06)系列(1990年11月生效)。经过20多年的不断修订和补充,ECE R13的技术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我国汽车市场上的汽车产品(包括本土生产及进口汽车)技术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GB 12676-1999版制动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目前车辆制动系统的结构与技术现状,因此,应结合目前我国汽车市场上的汽车产品技术状况,参照新版ECE R13法规对GB 12676-1999进行修订。
征求意见时间:
2011.10.31-2011.12.20
公示资料共有3个附件文件:
1、《商用车辆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PDF文件,1,570KB)
2、《商用车辆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制说明(PDF文件,270KB)
3、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WORD文件,27KB)
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可致电:021-50325218咨询详情。
本信息来自“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