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敲响安全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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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袁娜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12年12月10日 12-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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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这句很多人自小就熟悉的口诀,有谁能完全遵守呢?
12月2日下午6时左右。记者在北京朝阳区东大桥附近一个人流和车流密集的路口稍作停留后发现,短短几分钟内,就有不少行人和司机违章,让人不禁为之捏一把汗。
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各地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多种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就在当日,这样的闯灯情况仍在继续上演……
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红灯
遵守交通信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前提。
“将12月2日确定为交通安全日,希望将‘122’打造为交通安全符号,老百姓提到‘122’就能想到交通安全,提醒自己安全文明出行。”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刘钊说,“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的运输高峰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开展全国大范围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工作,有利于各行业包括运输企业各个方面加大重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也许闯红灯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中国式过马路”、“不走人行道”、“黄灯急加速抢行”、“不按车道通行”、“逆行”等行为所带来的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据刘钊介绍,今年1~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的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4200多起,造成798人死亡;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8万多起,造成2万余人死亡。全国因机动车没有礼让行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429人,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红灯、86人死于“越线”。
汽车社会中人、车、路矛盾突出
截至今年10月,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
公安部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发展快,人、车、路矛盾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经过多年努力,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道路交通伤害已取代自杀成为“伤害死亡”的首要原因。
“车祸猛于虎。我国的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是世界首位,设立全国性的交通安全日完全有必要。”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说。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朱西产告诉记者:“中国刚刚进入汽车社会,汽车成为人们出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每年交通事故造成意外死亡的人数触目惊心。与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成熟汽车市场相比,我国的交通伤亡率远远高于他们。这其中原因何在?我国从自行车王国转变为汽车大国后,目前国内出台的交通规则大部分是‘舶来品’,还没有完全深入到每个公民心里。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非常普遍。更可怕的是,人们意识不到违章的严重性。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
全民安全意识提升是关键
“12月2日不是已经过去了吗?还有什么可谈的……”、“我们企业最近没有组织过交通安全方面的公益活动……”、“交通安全这个话题,我们暂时不参与讨论……”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整车企业的集体失语和不屑一顾,让记者感受到“交通安全”这个与平安出行紧密相关的社会问题,被关注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
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力,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在导入阶段,采用经济手段提高百姓的安全意识也是可取的。关键是,民众并不认为违章是可耻行为,几乎是全民违章。每个驾驶员都扪心自问,是否能做到‘零违章’。那么,在收到罚单之时,又有几人会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近年来,随着客运安全整治,重大交通事故同往年相比呈现下降,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略交通事故量同比是减少的。这说明,私家车出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占据相当大比例。如果动用经济手段,应该会让人们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王健说。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关于如何合理划分路权使用,是否需要通过立法来关注弱势道路使用者利益的话题也受到广泛关注。
“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路权问题,就目前而言已有相应法规,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应受行政处罚。只是目前惩罚不够严厉,很多机动车违法能够逃脱不受处罚。如果能实现违法必究,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才有根本保障。当然,只加强对机动车一方的处罚是片面的。交通事故发生,有很多不是机动车方的责任。加强对全民的交通守法教育,提高全民交通素质,交通事故才会有效减少。”刘家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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