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垄断法草案第二次被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草案值得关注的一大变化是外资并购要增加国家安全审查。
新增规定要求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除进行反垄断审查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据了解,该规定还将不断完善。
据权威部门介绍,一些跨国公司和国外投资机构开始对我国一些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并购,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还无法估计反垄断法对国内汽车工业的长远影响,但有望对现在愈演愈烈的外资并购国内关键零部件龙头企业现象有所遏制。
此外,反垄断法草案新增的条款还包括,“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既要防止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垄断,又要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依法兼并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竞争力。
同时,草案新增条款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反垄断过程中的作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协会应该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照本法和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公平有序竞争,防止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