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初步裁定,在美国、欧盟和加拿大针对中国进口其汽车零部件关税有违世贸原则的争端,即有关《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争议中,中方败诉。这也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首次遇到的败诉裁决。据了解,我国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的初步调查结果。
裁决认为,中方针对整车进口零部件总价超过60%,即按照整车关税征收零部件关税的政策,违反了中国加入WTO时有关开放市场、降低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的承诺。据了解,有关此案的完整调查报告将在本年度第二或第三季度公布,此次的裁决仅是初步裁定,中国仍有机会进行申诉,证明有关税率的调整措施在世贸框架下的合理性。
国内与世贸相关的专家表示,有关整车特征的政策制定,是为了避免部分国外汽车企业利用我国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整车进口的关税差进行逃税。事实表明,的确有部分国外在华汽车公司通过进口大散件享受零部件进口关税待遇,来间接进口整车。有关的限定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世贸原则基础上制定的,不存在对国外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的歧视。
据新华社报道, 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在一项声明中表示,中方正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专家的初步调查结果。中方尊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在专家组作出此案的最终裁决之前,不对其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