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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汽车强制性标准之三
作者: 未名 来源: 汽车与配件杂志 日期: 2008年第29期

一般安全标准

截至2008年4月,已批准发布的一般安全标准25项,其中正在修订6项,为《GB11555-1994》和《GB11556-1994》两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GBl5085-1994》和《GB11565-1989》两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汽车用车速表》、《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汽车罩(盖)锁系统》。正在制定的有7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N和O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汽车用熔断器》、《汽车防盗装置的保护》、《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该标准主要参照ECER105《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特定结构的统一规定和型式认证规定》以及《危险物品道路国际运输欧洲协定》(ADR)相关技术要求,对各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结构安全的基本要求,适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删除了管理、认证程序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对导线布置、绝缘电源开关及保护装置、蓄电池布置及接线、电路要求、防止过热、防止漏电、防护等级耐环境性提出明确规定,提出防水要求等。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1997年颁布实施GB 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是强制性标准,由于ECE法规,EC指令近期进行调整和修订,在技术要求和项目上有很大变化,并且客车技术也在发展,因此该标准需修订。采用欧盟2001/85/EC技术指令的技术内容并适当补充ECER36《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技术法规的部分内容。修改了为行动不便乘客提供方便设施的技术要求;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为不适用卧铺客车、学童客车和专用客车;修改了对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车辆侧倾稳定性要求;修改了乘客门、出口开启、布置、最少数量方面的要求;增加“外饰材料应不燃或离火自熄的要求。

机动车用喇叭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该标准技术内容参照ECER28《关于就声响信号方面批准声响报警装置和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和欧盟93/30/EEC指令,是对2001年版GB15742《机动车用喇叭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修订。

适用范围增加L1和L2轻便摩托车。增加了轻便摩托车各类情况的声压级限值及轻便摩托车喇叭声压级不小于90dB(A),安装要求不小于75dB(A)且不大于112dB(A)。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该标准是根据我国近年来校车逐步普及,事故多发情况而制定。在内容上参考FMVSS220、FMVSS21 7、FMVSS131、FMVSS222、FMVSS111、FMVSS108、SAEJ1133、SAEJ887标准制定。标准内容有标志;停车装置;防火措施;车内结构和布置;乘员数和装载质量的核定;座椅及固定件、护板的安装、位置、性能要求;车窗、出口、应急门的数量、位置、尺寸要求;车内空间、车内环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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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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