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和节能标准
截至2008年4月,已批准发布环保和节能标准有23项(见附表),其中污染物排放13项、噪声3项、燃油经济性5项、电磁兼容2项。正在制定标准有5项,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摩托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轻便摩托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07年9月正式发布,并从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国轻型商用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差异明显,产品种类较为复杂。根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的成功经验和商用车辆具体情况,以公告数据和部分企业提供的油耗数据为基础对国内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初步限值方案,听取企业对初步方案和限值的意见,进行讨论和修改。
该标准制定的原则是:所确定的限值方案即要综合考虑国家和行业的利益,符合我国该类产品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又要体现一定的先进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轻型汽车燃料经济性水平的提高。
标准制定单位从2005年“Ward Automotive Yearbook”中世界各国14个厂家544种轻型商用车辆的燃料消耗量进行了分析,发现它们与汽车总质量或整备质量没有规律性的相关关系,而与发动机排量有一定关系。但标准起草小组认为,汽车总质量代表轻型商用车的负荷能力,它是表示商用车辆的重要参数,如将汽车的总质量和发动机排量综合作为表示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方式,则既考虑了商用车辆的基本特征,又和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取得较好相关关系,最后确定以“汽车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评价体系。
根据轻型商用车辆在结构、用途、燃料方面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限值标准的评价体系,按照车辆用途和燃料的不同,对汽油货车、柴油货车、汽油客车和柴油客车分别设定了限值要求,对货厢完全封闭的厢式或罐式N、类车辆等具有特殊结构的车辆给于适当的放宽。对具有专用装置的作业类车辆不作要求。对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类燃料的车辆以及带有专用装置的车辆和消防车、警车、工程车等特种车辆不作要求。
限值确定过程中考虑的几个原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确定、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值,限值比同整备质量的乘用车原则上放宽10%。货厢完全封闭的厢式汽车、罐式N1类汽车,装有自动变速器的商用轻型汽车或全轮驱动车,限值放宽5%。
目前的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是以统计和分析19家单位提交的252个车型(载货车217个、客车35个)燃料消耗量为基础,经数次讨论提出。第二阶段限值是在第一阶段限值基础上约加严5%~10%。
从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
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
从2011年1月1日,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
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是在GB/T19233-2003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成。
由于2007年7月1日我国已实施GBl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中的第三阶段,此阶段试验规程中的运转循环已改变(取消取样前40S怠速运行),而燃料消耗量的测量是结合排放测量同时进行的,因此必须进行修改。
•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试验方法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我国共有商用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近400家,公告内车型数量超过15000个,生产企业和车型数量庞大。同时我国重型商用车车型众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车型与发动机匹配呈大幅交叉状态(一台发动机匹配多个车型,一个车型使用多种型号发动机),因此燃料经济性标准制定的技术难度较大。我国现行的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2542-2001)至今已有6年时间,技术内容较为陈旧,已不能适应商用车辆产品技术发展的需要。以载货汽车为例(六工况循环),该标准提供的工况试验方法存在采用最高档试验,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平均车速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发动机的工作区域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等一系列问题,已无法用来指导行业的产品开发和进行燃料消耗量测定。
车辆的用途以及使用条件对燃料消耗量的影响非常大,因此我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必须考虑不同车辆用途和使用条件的差异,针对不同车辆制定有针对性的试验循环、验方法和限值标准。
燃料经济性测定主要通过道路试验、台架试验和模拟三种方法来进行。而重型商用车拟采用模拟方法进行燃料消耗量试验是比较理想的测定方法,国外也采用模拟的方法。分别计算我国10家主要重型商用车生产企业的20个车型在日本工况和GTRT况下测定燃料消耗量水平。
为使试验结果与实际接近,确定适当的行驶工况(城市和城市间试验循环)和准确的发动机负荷参数至关重要,应根据车辆用途和实际使用条件的差异分别确定试验工况。对大型客车可区分为城际客车和城市交公车。城市公交车行驶车速较低,使用条件复杂,需采用多工况来确定油耗,而公路客车多在较高的车速下行驶且行驶速度较为稳定,可采用等速油耗。
目前正在制定的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试验方法,应对重型商用车辆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按照用途和使用条件分为不同种类;根据不同的车辆种类,确定能代表其用途和实际使用条件的典型行驶工况,然后制定相应试验方法,按统一的试验方法对各类主要重型商用车技术水平和燃料消耗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基础上,以我国重型商用车辆的实际形态为基础,确定各类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该标准以日本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为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