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各地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纷纷接到当地税务部门的通知:明年1月1日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企业现在就可以考虑明年新购入生产设备的增值税抵扣。记者了解到,该项减税政策受到汽车企业的普遍欢迎。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给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带来的直接好处是很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降低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的成本
据悉,此次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它意味着,明年企业在生产用固定资产上每投入100元,就可获得17元的增值税抵扣,通俗地说,就是花83元就可以办过去100元要办的事。”国家税务总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
汽车工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因此,当我国成为全球汽车制造大国之后,每年企业用于各种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数额十分巨大。此次减税的作用,对天天与这类投资打交道的企业家来说,是太直接了。
“汽车企业投入中有约70%用于设备更新,增值税改革对汽车企业转型和加速发展非常有利。”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房有说。
在采访中,不少企业代表给记者算起了账。“购买100万元的设备,就比过去节省17万元。汽车企业购买设备的投资往往上千万,增值税改革为企业减少的税收负担非常可观。”比亚迪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建均说,“比亚迪目前正在建设西安和深圳新工厂,我们将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技术和设备升级。”
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卫国说,增值税转型实实在在地减轻了企业负担,“相当于一年为航盛增加了几百万元收入,这为产能扩张、设备升级和工艺改造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法士特公司董事长李大开初步预计,增值税的改革将给法士特带来几千万元的税收优惠,“我们将加强技术改造,采购更多先进设备。”他说。
拉动上游装备制造业发展
在这次增值税改革中,还有一项条款引起了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负责人的关注。《条例》规定,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增值税改革前,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只有购买进口设备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这些政策显然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势,不利于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也造成了税负不公。增值税转型后,企业不论购买进口设备还是国产设备,都享受同样的增值税抵扣。
一家曲轴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过去我们采购一些国外的机床,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新增值税实施后,在与进口设备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我们肯定会优先考虑采购国产机床。近几年国内机床制造水平提升很快,国内机床的优势是价格便宜,维修方便,软件升级及时。”
万安集团董事长陈利祥认为,新增值税促进企业采购国产生产设备,这对我国装备制造业是重大利好,“从长远看,只有装备制造业水平提升,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企业成为市场长期投资主体。增值税改革还将使各地政府在调控、导向上发生根本变化。
增值税转型前,我国实施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无论产品是否卖到消费者的手中,在每一个生产环节生产单位都要缴纳增值税。这种税制的导向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大财政收入,大力推进企业增产,甚至超过了企业的实际需求。明年我国将调整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即在消费环节才征增值税。新增值税的导向是鼓励消费。
“即使一家制造能力达到100万辆的轿车企业落户某地,当地政府也无法马上收到金额庞大的增值税。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将向当地政府缴纳增值税。”一位专家向记者解释说,“这样,地方政府既要考虑改善投资环境,更要改善人居环境和消费环境。这将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万安集团董事长陈利祥说:“增值税转型后更尊重企业的发展规律,减少企业重复低效投资的内在动力,将促进汽车和零部件企业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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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惠及汽车业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实施该项改革后,明年增值税收入将减少约1200亿元。
增值税为我国第一大税种,2007年,仅国内增值税收入就超过1.5万亿元。在全世界征收增值税的140多个国家中,多数国家采用的是消费型增值税。为保持税负的原有水平,保证财政收入不出现大的波动,1984年,我国试行增值税时,选择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我国将实施的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即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
试点地区成效显著
为配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我国政府将增值税转型作为一项优惠政策,从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八大行业实施试点。2007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今年7月、8月,内蒙古东部5个市(盟)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先后被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
增值税转型为企业带来的最直接收益就是减少了税负。数据显示,从2004年7月1日到2006年底,东北地区试点企业已实现固定资产增值税抵退税约88亿元。其中,抵退最多的是辽宁省(含大连市),共获增值税抵退税51.6亿元。吉林省共获增值税抵退税22.9亿元,黑龙江获得的增值税抵退税额为13.3亿元。
2006年,吉林省汽车制造业抵退税额为3亿元。其中,一汽-大众获得退税1.4亿元。一些企业认为,这一政策有力推动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从短期看,退税加速了企业资金周转。从长远看,退税可以提高企业更新设备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技术更新和产品结构升级,提高生产效能,使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我国政府对中部6省的26个老工业城市、1.2万户企业进行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到去年底,共为这些地区的企业抵退增值税34.5亿元。
条件成熟应向全国推广
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型,从短期来看势必会对我国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北京普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孙文武认为:“多年的试点经验表明,我国财政有能力承担税改成本。财政部门对东北地区的税改试点成本,截至2006年底的预测是150亿元,实际约88亿元,比预计税改成本少了60多亿元。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课税是偏重的,实际上早该转型了。”
在试点地区,增值税转型是作为一项优惠政策实施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孟树民强调,作为一个相对公平的税种,增值税转型不适合作为优惠政策。他说:“这样会人为造成地区差异,不便于管理,也不利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在全国推广,可以消除这些不利影响。从今年下半年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需要刺激投资,明年初推广增值税转型是比较合适的。从规范增值税的角度来看,向消费型转型势在必行,否则不符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今年上半年,我国财政收入约为3.4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然而7、8、9三个月增速呈逐月回落态势,分别为16.5%、10.1%、3.1%。财政收入急剧下降,外界都在关注减税的力度能有多大。有关专家认为,政府确实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减税空间被压缩了,另一方面当前的经济形势需要减税等刺激内需的政策。现在看来政府减税力度确实很大,在经济增速下滑时推出这个政策正当时。
转型是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阶段
增值税转型无疑在试点地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2006年到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一些企业和专家指出,试点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增值税采取增量抵扣按季退税的办法有不足。
沈阳奥吉娜化工有限公司庞宏伟告诉记者:“我们各季度末要填写退税申请,资料完整后上报,具体退税时间要等待通知。这样做不仅无形中浪费了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而且大大降低了各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浪费了国家公务人员的时间,希望能有所改进。” 昌河汽车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试点一年多,我们获得了一些抵扣,但数量不多,主要原因是实行的增量抵扣。”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办法,是对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全额抵扣。
孟树民向记者介绍,即将实施的增值税转型,只是我国税收体系改革的一个阶段。“抵扣范围扩大后,我国的增值税还不是完整意义的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允许抵扣的只是购入设备的进项额,厂房等不动产还是不允许抵扣的,针对这部分征收的是营业税。国际上多数国家将这部分归入增值税。”
文/邵帅/中国汽车报(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