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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专项资金部分投资方向初定
作者: 未名 来源: 我的钢铁 日期: 2009年02月27日

1月14日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到:“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今后三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随着规划全文的出炉,这100亿元专项资金如何落实的答案也渐渐浮出水面。

记者近日获悉,《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简称《规划》)的全文已在上周由国家发改委下发至省一级地方政府。据一位看过此文件内容的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规划》的全文不仅内容丰富具体,还涉及为实施《规划》中的“五条举措”将要出台的一揽子政策的内容概要。他还告诉记者,100亿元专项资金如何落实的一些内容也在其中有所体现。

记者了解到,关于100亿元专项资金如何落实的内容,主要体现为《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项目与产品目录》(简称《产品目录》)中的项目。而目前,《产品目录》还处于论证起草阶段。

据知情者透露,《产品目录》的制定本着具体、可操作原则,项目的选择要契合国家确定的战略发展方向。此次的100亿元专项资金,针对的是能促进产业创新的产品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改造。据悉,已经明确的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1.5L以下直喷国Ⅳ汽油发动机、3L以下升功率45%千瓦的柴油机、双离合变速器等。

实际上,事关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方向的产品技术路线,在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中早有体现。汽车界一位资深人士就告诉记者,《中国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中的第二章———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内容,应该是《产品目录》基本的选项要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环节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年底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文件。该文件中涉及十几项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其中的部分项目会在《产品目录》中出现。他同时指出,100亿元专项资金的归属,引导作用大于实际意义。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表明中央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决心和方向。

其实,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规划》具体举措的前后,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就已相继出台。去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八种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优惠。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文件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继续增加投入,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引导)资金、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

据记者了解,还有许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还在路上。记者获悉,《产品目录》大约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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