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日召开的山东省工业调整振兴大会上,《山东省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规划要求,到2011年,山东省汽车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135万辆,总量占国内汽车产销量的10%。
推动汽车产业向优势区域加快集聚。到2011年,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四个整车主产区的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0万辆,淄博、威海、聊城、日照、济宁力争各达到10万辆。9大生产区域在同类产品的生产集中度达到90%以上。
推进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培育8-1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中营业收入过1000亿元的2家,过200亿元的4家,过50亿元的6家。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形成一批聚集先进零部件配套企业的汽车工业园区。
提高小排量乘用车比重。到2011年,1.3升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由2008年的12%提高到2011年的20%。以节能、环保和车辆安全技术为主攻方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重点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形成与国际接轨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11年,重型车、轻型车、专用车、发动机及零部件建成15个以上行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80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行业主要技术装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关键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使我省在整车节能、环保、安全和新能源汽车整体性能等方面居国内领先。
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到2011年,自主品牌汽车占总量的70%。培育20个以上的中国名牌产品,150个以上的山东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