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消息,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万8351起,致6万7759人死、27万5125人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减少5起。全国万车死亡率3.6(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之比——笔者注),同比减少0.7。分析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降幅明显,同比分别下降10.1%、13%和15.2%。8月15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人数同比下降39.6%。
二是国省道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8%,高速公路平均100km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下降10%。
三是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特别是下半年全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3%。从全国各片区情况看,西北片区恶劣天气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增幅最大,上升22.9%,东北、华东和华北片区分别增加8.9%、8.2%和3.1%。
四是摩托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波动上升。自3月以来,摩托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呈逐月波动上升,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是摩托车肇事的主要原因,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摩托车肇事死亡人数的25.1%、11.7%和8.1%。
五是运营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上升。共19起,占同类事故总量的79.2%,同比增加3.3百分点。运营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起为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占42.1%;14起发生在国省道,占73.7%,同比增长7.7百分点;8起事故中肇事客运车辆的运营距离<400 km,占42.1%,同比增加3.2百分点。运营车辆肇事比例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个别运输企业对从业驾驶人员录用把关不严;少数运输企业违法挂靠经营,给明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运营车辆安全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部分运输企业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一些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不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追究相关责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指出: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拉动效果显现,机动车、驾驶人和公路通车里程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势头,全国还将迎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客货运量及周转量仍将持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推进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