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正在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10月31日是工信部《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根据《规则》,从2011年起,我国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跨产品类别生产商用车整车产品,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
《规则》还设定了商用车企业的产能门槛,其中,重型载货车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000辆,轻型客车不少于5万辆。
在各类汽车产品中,大中型客车受市场特点、产品特性等影响,入行门槛一直较低。政府部门提高商用车企业准入门槛,受影响最大的恐怕当属大中型客车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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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中涉及大中型客车的部分规定
● 大中型客车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车长大于6米,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身蒙皮的各类客车。
● 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低于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生产设施设备投资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相关仪器设备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 跨产品类别生产商用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
● 生产纲领: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000辆。
● 大中型客车企业应具有整车、车身的制造能力,其中制造类客车企业还应具有车架(底盘)的制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