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经过多年“3•15”活动的推广,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汽车消费者对汽车召回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就是例证。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汽车投诉的案例越来越多,汽车召回也被越来越多的汽车消费者所熟知。
近几年,我国汽车召回经历了怎样的发展?企业和消费者对待汽车召回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未来的汽车召回事件中,企业和消费者应该如何对待和处理?请看记者报道。
2010年,全球汽车企业召回的车辆超过3100万辆。在我国,去年的汽车召回量突破117万辆,占去年全国汽车总销量的6.5%左右。记者粗略计算后发现,2010年,国内平均不到一周就有一款车型实施召回。
尽管汽车召回已被我国消费者普遍认同,但在召回频率日趋升高、召回数量迅速增长的背景下,汽车召回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召回已被普遍认同
尽管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丰田汽车召回”事件没有在去年撼动丰田全球销量冠军的地位,但这场风波造成全球1000万辆丰田汽车被召回的事实使丰田元气大伤。
在召回面前,企业和消费者的心态是复杂的。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希望自己生产或购买的产品质量过硬,不存在任何安全和质量隐患。因此尽管汽车召回已在国内被普遍接受和认同,他们也不愿听到自己生产或购买的产品需要召回的消息。企业担心,一旦宣布召回会影响产品的口碑和销量。消费者担忧,召回以后我的车是不是就真的保证没有问题了?
2004年,我国出台并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此之前,我国对汽车召回这一概念还很陌生,甚至因不了解而有一些抵触。经过7年的发展和变迁,企业和消费者开始慢慢接受汽车召回,在认识上有了转变。企业和消费者都逐渐认为,召回不是坏事,也没那么可怕。
“汽车召回制度刚在国内实施时,社会舆论包括企业、消费者都对召回有负面印象,认为是不好的事情。”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说,“之后的一段时间,企业开始转变认识,认为召回体现的是企业负责的态度,曾经一度有不少企业借召回进行宣传。现在看来,企业对召回的态度更多是一种正常、平和的心态。消费者也逐渐从‘谈召色变’变得淡然接受。”
从当年马自达6实施的“国内第一召”到一汽丰田只召回9辆威驰,国内车企纷纷借召回体现负责态度。虽然当时这些召回事件被不少人视为有“作秀”之嫌,但至少说明,国内的汽车企业已经在召回问题上转变了认识。与此同时,企业意识到,召回如果处理得当的话,很有可能成为一起成功的事件营销。
不召回就没问题?
尽管对于汽车召回,企业和消费者已经能用平常心接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矛盾。
2010年,国内汽车召回事件共计约93起,比2009年多了约40起。在汽车召回数量明显增多、频率明显提高的同时,乘用车召回事件中,只有一例来自自主品牌车企。此消息一出,业界有了质疑,难道自主品牌汽车真的无需召回吗?
梁先生去年买了一辆经济型轿车,虽然他的车没有涉及召回,但由于同品牌旗下的某款车型已经实施了召回,所以他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在接受采访时,他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召回的车辆毕竟只是少数,那么没召回的车真的不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的这种担心不是空穴来风。据了解,目前有一些企业在召回问题上实行一种“变通”的做法,不采取对外公布召回的方式,而是以市场服务的方法,借用户到店修车的机会解决产品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而且不能起到与召回相同的作用。召回要进行公布,让所有消费者知晓该产品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需要排除,而选择用市场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则没有让所有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而是更多考虑到企业利益和社会影响。”蒋苏华说,“召回应被企业视为一种法律责任。企业应当主动在发现问题后尽快公布并解决,而不是隐瞒或者采取其他变通手段。”
政府加强监管 企业主动介入
我国已经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需要进一步强化汽车召回制度的深入实施。在汽车产销实现跨越式增长的同时,确保汽车产品质量十分必要。
“对汽车召回总量的快速增长,我们应当理性认识,基于国内汽车产销总量规模的扩大,汽车召回数量增加是必然的。对于一个成熟的汽车市场来说,企业应当以更负责的态度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召回。同时,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蒋苏华说。
为此,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与2004年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相比,《条例》扩大了汽车召回管理范围,将轮胎、儿童座椅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零部件列入召回范围。同时,为了杜绝企业以各种方式隐瞒召回,《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规定,生产者故意隐瞒汽车产品缺陷或者生产者没有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召回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处以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目前,该《条例》征求意见已结束,相关部门将择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