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备受关注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了解,此次提交的二审稿吸纳民意,对原草案规定作出了较大幅度调整。其中,最明显的变化就是降低了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税额。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丫解,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延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7档,但将2.0升及以下的税额幅度降低。具体措施包括: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
同时,从税赋的阶梯式递进考虑,草案二审稿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也相应做了微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仍为3600元至5400元。
原车船税法草案引发轩然大波
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草案》,新的车船税将根据排量大小分7个梯度征收,排量越大,每年需要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但除了1.0升(含)以下车型税赋相比当前的征收额有所减轻外,其他各排量梯度车型应缴税额都明显上涨。1.0升~1.6升排量区间车型年缴税额为360元~1080元,4.0升及以上区间的年税额起征点为3500元,最高可达万元。
消息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原来,根据《草案》,绝大部分车主税赋大幅增加,抛开2.5L以上大排量车不谈,仅1.6L左右的中低排量车型,年税额就由480元上涨至1080元,增幅超过100%。
据统计,2.0L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保有总量的87%,这样一来,意味着绝大部分车主将缴纳更多税额,负担大大加重。对此,很多人提出质疑,焦点集中在车船税调整是否公平、应该按价值征税还是按排气量征税、分档征税究竟能否促进节能减排等问题上。
很多车主认为,草案有“搭立法便车”变相涨价、增加车主负担之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务副秘书长杜芳慈认为,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应当遵循基本的法理原则,按照车船的价值为征税依据。在他看来,购买车辆时,以新车价格为依据计征,车辆使用后,随着车辆老化、价值的降低,计征的税额也要逐年递减。按照排量征税没有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则认为,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升~2.0升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会影响绝大部分车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表示,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缴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在一片争议声中,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截至当年11月30日,共收到近10万条意见,40封公众来信。其中,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有35779条,占36.77%;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有8379条,占8.61%。
二审稿仍存疑
在广泛征求民意后,草案二审稿吸纳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大幅调整,除了文章开头所说计征税额幅度大大改变外,草案二审稿还删去了原稿中对“高耗能、高污染”车船加收车船税的规定,原因是“高耗能、高污染”车船难以界定。
除此以外,草案一审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草案二审稿则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尽管进行了修改,但针对车船税法的争议依然存在。据了解,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仍然针对车船税的立法目的与性质产生了争议,并建议再次对此进行论证修改。全国人大委员方新认为:“如果是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就用燃油税,确实体现多开多缴、少开少缴、不开不缴这样一个公平的原则;如果是为了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则不应该按照排气量而应该按照车的价值计税。”也有网友呼吁,车船税的征收必须有明确定位,只有明确了车船税的性质,才能有效发挥车船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