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再次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家用汽车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日起可登录总局官网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据悉,各汽车厂商已接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质检总局计划于10月下旬就此规定举行立法听证会。
对于消费者而言,汽车“三包”规定是期盼已久的事。对于汽车厂家、经销商而言,“三包”规定是解决各种消费争端的重要依据。然两,这样一份重要的文件,可操作性却备受业内人士怀疑。在消费者层面,很多人仍对“三包”规定一无所知,相关部门、媒体的宣传工作远未做到位。这些因素,会不会让本应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汽车“三包”法规变成海市蜃楼?
十年磨剑未出锋芒
“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汽车‘三包’规定,早在10年前我就以汽车生产厂家代表身份参加过讨论。有关部门2004年年底就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明示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05年1月10日,但之后就没了下文。从最初‘三包’规定的酝酿,到这次国家质检总局重新就此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过去了10年。俗话说,‘十年磨一剑’。经过10年磨砺,规定虽然有些变化,但总体上仍不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可以真正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值得商榷。”一位几度变换身份、如今是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总经理的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实施汽车“三包”,首先需要界定问题车辆是否符合“三包”条件,这需要对车辆进行必不可少的检测。在检测环节,有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检测单位的权威性与公正性,二是检测所需的高成本。
目前,我国具有新车检测资质的鉴定机构只有十几家,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仅有5家。这些鉴定机构收费高昂,申请检测,程序相当复杂。目前,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是由汽车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客观性、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独立检测所需的高成本,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难以负担得起,因此个人申请检测行为少之又少。
汽车是一种使用情况不断发生变化的商品,质量纠纷责任不易界定。车辆出了故障,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不经过专业权威机构的鉴定,很难说清楚。检测机构是否权威,是否坚持中立立场,检测标准是否科学周密,直接决定着汽车“三包”能否有效实施。
北京某经销商给记者举了一个实例: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辆知名品牌轿车,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车冷启动时抖动厉害,于是找到经销商维修。经过修理,该车冷启动恢复正常,然而不久后再次出现同样的故障。反复的故障令消费者极为不满,并指责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更换。经销商则认为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
到底孰是孰非?在消费者与厂商出现争执时,需要一个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给出答案。目前,我国缺少具有公信力、且检测成本较低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消费者、经销商、生产厂家三方认可的检测报告。
一位业界著名的维修专家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分析,车辆冷启动时剧烈抖动,一般是发动机积碳过多而致,造成积碳的原因有很多。他指出,汽车生产厂家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拥有完善的检测设备,出厂的产品应该是合格的。在短时间内反复出现积碳过多,应该不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刨除这一因素,剩下的是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几个情况,导致积碳问题反复发生。一是车辆使用环境较为恶劣,比如北京道路非常拥堵,车辆长时间在低速状态下行驶;二是燃油等配套条件不合要求,目前我国车用燃油含硫量较高,许多地区仍无法提供国Ⅳ燃油,油品不达标,对符合国Ⅳ标准的车辆发动机有一定损害;三是使用习惯不良,如消费者经常短途使用车辆,即出行距离小于5公里,发动机还没“热”就熄火了。这些都可能造成发动机积碳多。由于故障原因复杂,如何界定责任,也就存在一定困难。厂家、经销商、消费者各有各的看法,究竟如何实施“三包”,很难操作。
细则不明 经销商忧虑重重
对于目前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规定,不少经销商心存怨言。武汉某汽车销售4S店经理对记者说:“目前,消费者要求换车或退车,不光是厂家、经销商同意就能解决的。退换之后,车主原来缴纳的购置税、保险费、牌照费等是不小的数目,找谁去要?这些费用相当于购车总额的20%甚至更多。购置税固然可以办理退税,但其他方面的费用,恐怕会形成消费者不愿承担、经销商买单亦觉得吃亏的状况。再说,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后,一般通过厂家的特约维修站维修,如果退换,这些车价以外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呢?”
成都某汽车经销商说:“诸如保险、上牌等如何处理,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没有涉及,只是笼统地表示,按照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国家规定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这位经销商说,这就让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三包”之所以让人感到难以实施,除了涉及厂家、经销商、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因素,还存在许多操作难题。“汽车上牌时在车管所登了记,有了发动机、车架的编号,这相当于人的户口,如果发生退换,就牵涉到改名、过户等。保险费、养路费一交就是一年,如果3个月退车,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消费者退钱?”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车辆涉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可要求退换车,涉及“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时可要求更换总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会长苏晖认为,这一条款界定模糊,必须细化,否则有可能引发更多纠纷。
总体来看,由于所涉及的问题复杂,汽车“三包”需要操作性很强的细则指导。从现在的征求意见稿看,汽车“三包”规定还需要出台更多配套细则,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消费者参与讨论度低 征求意见莫要走过场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现象。在北京市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记者随机询问了20位有意向购车的消费者对汽车“三包”规定的看法,大多数人竟然不知道目前汽车“三包”规定正在征求意见,对该文件的看法、意见,也就无从谈起。当然,此事不能责怪消费者,出台此文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及媒体均应负担一定责任。
作为市场行为中的弱势群体,消费者无时不在为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努力。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0年受理投诉情况显示,汽车行业投诉量同比上升51.1%,创历史新高,是所有投诉商品和服务行业中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统计显示,消费者对汽车重要零部件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占绝大多数。同时,有关新车质量的投诉越来越多,6个月内新车用户的投诉比例占投诉总量的60%以上。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消费者遇到汽车故障或缺陷时,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位专注于汽车法规及行业纠纷的律师告诉记者,“现在终于有了一个‘三包’征求意见稿,应该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广而告之,争取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讨论、听证、修改过程。这需要政策制定部门加强宣传,不要把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变成走过场,更不要为了政绩而让‘三包’法规浮于表面,难以执行,要让这把即将出鞘的剑真正有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