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相关产业 > 正文
治霾更须管好在用车
作者: 杨丽娟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13年10月14日

治霾,从长远看,新能源汽车的替代作用不可忽视。不过,在新能源汽车暂时无法急剧扩大规模的当前,治理在用车应成为各级政府防止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对污染严重的在用车的管控,若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不仅仅有助于拯救空气行动的成功,还对汽车技术的升级大有裨益。
 
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重度雾霾再次现身华北。连同京城在内多座城市,不仅每个人遭遇呼吸不畅,还造成高速路关闭后的大拥堵,这也更凸显国务院发起全国范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必要性。不过,频发的雾霾,考验的是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在倡导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形势下,要不要治理在用车,如何管好在用车,是摆在治霾面前的一道重头课题。
 
当前,治理大气污染,不少地方选择打新能源汽车牌。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借助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国际性赛会,初步培育起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与此同时,这些城市政府部门也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私人用车的电动化。在深圳,当地政府明确提出以后更换公交车,都要采用电动车。
 
不可否认,以低排放甚至是零排放为主要特点的新能源汽车,在治霾过程中的确能够扮演重要角色。在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问,配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新能源汽车的运行换来了一片蓝天。但治霾绝不只有发展新能源汽车这一条路。一方面是新能源汽车技术还远未成熟,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占有的增量和替代的存量规模都很小,现阶段谈抵御雾霾还太早。
 
与新能源汽车相比,在用传统汽车则是一支浩浩“大军”。据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在1亿辆以上。尽管治理在用车不像发展新能源汽车那样出政绩,但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中央对地方环保指标的考核机制指挥下,最后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首先,在用车的排放量大。关于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排放情况,有不少专家做过测算.有人指出:1辆国零排放标准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三车或28辆国四车的排放量;也有人认为:相当于20辆国四车的排放量。不管是28还是20,这些数字都指向同一个事实,治理污染严重的在用车,能够腾出更大的环境空间发展清洁车辆。这并非理论上的“空谈”,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已经推出了淘汰黄标车及报废老旧车辆的优惠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鼓励消费者更换污染物排放更少的新车。
 
其次,治理在用车更为现实。到现在为止,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实施了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个别城市开始执行国五标准。在推动排放标准升级工作过程中,地方政府积累了对机动车管理的经验,在对策、措施方面有了比较透彻的研究。在防治大气污染行动启动之时,将主要矛头对准污染严重的在用车,或发放补贴,或专项治理,对地方政府而言都不是一件难事,成本也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低得多。
 
治霾,仅仅靠一股子热情是不够的,重在持续行动、科学管理。当前,尽管一些地方政府针对黄标车、老旧车辆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没有全面铺开,尤其是在关键的环保法规执行层面,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商用车的排放升级为例,几乎每一阶段的标准升级,时间表都要被修改、推迟。由于监督不严,一些落后技术“乔装打扮”之后以达标车销售,大大影响了市场秩序,让雾霾问题恶化。
 
在前一段时间举办的汽车海归座谈会上,作为技术海归之一的成都威特电喷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元宪曾大吐苦水,他们公司专门瞄准环保标准升级后的整车而开发产品,但产品现在销路不好,一种落后产品反而占有数百万套的市场规模。他直言,由于执法不严,一些号称国三、国四的产品,在实际道路行驶时,排放水平也就停留在国一前。也许不是有意,但执法部门的“心慈手软”,换来的仅仅是企业的一时兴盛,代价却是久久难散的雾霾,以及先进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受阻。
 
治霾,从长远看,新能源汽车的替代作用不可忽视。不过,在新能源汽车暂时无法急剧扩大规模的当前,治理在用车应成为各级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对污染严重的在用车的管控,若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仅仅有助于拯救空气行动的成功,还对汽车技术的升级大有裨益。这样的双赢,何乐而不为?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推荐好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打印本页】【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联系电话:021-50325218
Copyright 2007 www.chebra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7 汽车制动网 版权所有|法律声明 沪ICP备13016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