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开始实施。此次新《消法》修订是的隔颁布20年后的首次大改,因而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涉及变化颇多,特别是汽车作为大件耐用品被专门规范,而且汽车贷款、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新的消费形式也被写入新《消法》,同时还包括加强对购车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蒋苏华指出,新《消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执行汽车“三包”和汽车召回法规时出现的老大难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从客观上有利于促进车企品质的提升。
针对新《消法》涉及汽车的内容,蒋苏华提出了几个关注点。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指出,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六个月内,由于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被认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点,由过去的“谁主张谁举证”转由经营者负责,将有望扭转消费者在汽车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有利于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的固有问题,极大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受此影响,厂家和经销商处理争议的成本有可能会增加,因此有必要增加因消费者维权所造成的预算。
加大对欺诈和明知缺陷的惩罚性赔偿也是新《消法》备受关注的地方。其中规定,消费者所受损失赔偿的惩罚力度也分别升级到三倍和两倍,同时增设精神赔偿。通过严惩进一步约束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此外,新《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同时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困扰消费者多时的个人信息泄露和垃圾短信肆虐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蒋苏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消法》还引进了公益诉讼制度,省级以上消费者组织有权替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消费者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汽车质量问题的所有证据以文档形式发送给消费者组织,由消费者组织替车主进行公益诉讼,实现零成本维权。由消费者协会主持打官司,可以大幅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也就是说,只要一个公益诉讼打赢了,其他消费者便可以获得同样的争议结果。“现在的问题是,消费者不愿打官司,一是因为成本高、二是不知道结果如何。现在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了,维权数量势必会增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