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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新政策新在哪儿
作者: 邵帅 来源: 中国汽车报 日期: 2009年12月07日

今年,汽车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作用充分显现。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扶持下,国内汽车消费增长迅猛。然而在国内车市高速增长的同时,海外出口市场却大幅下滑。近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新政策与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之处?近日,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张骥向本报记者独家解读了《意见》。

“《意见》的‘新’,是系统的‘新’。政策实施的背景、理念、目标、取向、核心措施,与过去相比都有较大区别。近8年来我国汽车产品出口实现了长足发展,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包括企业自身的问题。事实上,我国汽车产品出口已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要有新思想、新举措、新理念。新采取的政策完全符合WTO规则,重在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注重出口持续增长,更注重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张骥概括了新政的新意所在。

着眼长远发展 重塑汽车出口基础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简称《规划》)的一项具体措施,同时更是指导汽车出口发展的一个中长期战略。《意见》不是应对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权宜之计、应急措施,而是通过对我国汽车出口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思考,遵循汽车出口的发展规律,结合当前发展阶段,指导我国汽车出口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张骥指出,关注和推动汽车出口可持续发展,是《意见》的核心。

“连续多年的出口高增长表明,我国汽车在国际市场上有非常大的需求,比较优势明显。但出口方式粗放,相当程度上是国内竞争的国际化,竞争压力主要来自内部,暴露出诸多深层次问题,说明我国汽车出口的基础并不牢靠。如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主要靠价格打拼,不重视质量、售前售后服务和营销网络的建设、品牌缺乏,以及诚信不足等。企业对出口市场缺乏战略规划,有订单就当成有市场,有的企业将市场当成试验场,短期行为严重。要实现汽车出口的持续增长,外因固然重要,内因更为关键。必须逐步改变这种粗放的出口方式,重新塑造出口的基础。”张骥表示。

《意见》提出一个重要理念:汽车出口不仅要关注数量增长,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意见》的核心措施是要转变过去粗放式经营的方式,要求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品牌培育,特别是对不同市场的使用环境进行充分调研、匹配试验和适应性调整,避免对俄罗斯出口的“快进快出”现象再次在其他新兴市场发生。

“转变汽车出口的粗放式增长方式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按照汽车出口的规律办事。现在很多问题是现阶段汽车出口中必然存在的,不可逾越,还会持续,但必须逐步改变。《意见》出台的目的就是要缩短转变的过程。” 张骥表示。

作为汽车出口的中长期指导文件,《意见》提出了我国汽车出口的阶段式增长目标。张骥介绍说:“我们提出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从今年起,用3年力争实现恢复性增长(年均增长10%);再用4年实现较快增长(年均增长20%);再用5年,成为汽车出口大国(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进而向汽车出口强国转变。”

规范出口秩序 重在创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

目前,规范出口秩序是主流汽车出口企业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按照出口发展的规律,目前我国汽车出口自由度偏高。2008年,全国共出口汽车产品302亿美元,但出口企业超过2万家,其中汽车零部件出口企业达1.95万家,平均每家企业出口仅约100万美元;整车出口企业也有700多家。出口主体过多,增长方式粗放导致出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虽然越来越多的汽车出口企业开始重视质量、售后服务和客户反馈,但由于总体上品牌缺失或没有品牌影响力,我国汽车在海外市场只有一个名字:“中国汽车”。因此往往一辆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我国汽车工业和中国制造的整体声誉。

张骥表示,规范汽车出口秩序,是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规范秩序不能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而是要遵循市场的自然发展规律,考虑到现阶段的发展水平,重点通过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来逐步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这在《意见》中也得到了体现。

“我们已在考虑适当提高汽车出口的门槛,特别是改装车。”张骥说,“与过去支持出口就是给优惠政策不同,《意见》的内容重在为企业提供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有其实际情况,应该允许其有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从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市场化逐步推进的过程,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转变的过程。希望通过《意见》缩短这个过程。”

事实上,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此之前就出台了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办法,而且成效明显。目前我国汽车出口的经营主体已由原有的1340家减少到700多家,汽车出口平均单价持续上升。“规范力度还有待加强。”张骥说,“在目前粗放式经营环境下,小企业难做大,大企业难做强,小鱼可以吃掉大鱼。有的小企业出口量很小,不用在售后服务和研发上投入太多,产品价格自然很便宜;而大企业因为有研发、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和品牌培育的投入,成本自然要高很多。在现阶段我国汽车在国外品牌认知度不高、被统称为‘中国汽车’的情况下,对好企业而言,建立和维护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就是最大的优惠政策。”

《意见》着力于培养我国车企的竞争实力

如何改变粗放的增长方式,使企业在这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造血”能力,实现汽车出口大国目标进而向出口强国转变?《意见》制定了包括出口基地建设、金融支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及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加以指导。张骥称:“《意见》虽然是针对我国汽车出口的政策,但具体措施主要围绕如何提升我国汽车出口企业的实力、提升我国汽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展开。今后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某项措施进行细化。”

2008年,商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张骥介绍说:“现在国家认定的12个基地,汽车出口量占总量的65%,贡献了75%的增量,我们会对这12个基地进行动态调整。希望通过搭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人员培训五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基地建设,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在提出加快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意见》还提出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的核心是鼓励企业通过海内外兼并等方式,积极引进国外的技术、人才、营销网络等多种要素,特别是人才。培育和支持我国企业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利用国外智力资源,引进国外的研发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提高研发能力,掌握关键零部件技术。”张骥说,“《意见》还引导企业采用进口国先进技术标准,推动汽车产品的国际安全、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针对目前我国汽车在国外被统称为“中国车”的现状,《意见》将在品牌培育方面对企业给予支持。张骥说:“《意见》鼓励企业在进口国注册,鼓励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为企业搭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加大合作研究开发、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的力度。在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打造自己的远洋运输船队。另外,在大力实施贸易便利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出口汽车的监管。”

(转载请注明来源: 汽车制动网/chebrake.com 责任编辑:eliz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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